常州住建部分宣布首例“不予行政处分决议书”

日期:2024-02-03 20:00:15 作者: 行业新闻

  常报全媒体讯(王文振 孙晗昕 秋冰) 我市住宅和城乡建造行政法律部分近来初次宣布“不予行政处分决议书”,对当事人违反工程建造强制性规范的行为不予处分。这是我市本年出台《要点范畴涉企常用行政处分自在裁量规范和免罚清单(2023年版)》后,住建范畴的首例不予行政处分案子。

  本年3月14日,我市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一地块开发项目中,违反工程建造强制性规范的行为,被市住建行政法律支队予以立案查询。经查,该建材公司分包了开发项目的工程墙体保温工程,根据规划图纸要求,保温板导热系数应不大于0.049W/(m.K),其运用的BY石墨匀质复合保温板导热系数为0.05W/(m.K)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工程建造强制性规范。

  法律部分审定以为,该工程实际运用的BY石墨匀质复合保温板经规划单位复核,满意原规划节能要求,当事人的行为契合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细微、没有形成损害结果的情节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并依照《常州市要点范畴涉企常用行政处分自在裁量和免罚清单(2023版)》第83条的裁量规范,市住建行政法律部分经会审后决议:对当事人违反工程建造强制性规范的行为不予处分。

  住建部分提示,免罚轻罚清单是将柔性行动融入行政法律,但“免罚轻罚”并不等于“免责”。初次施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有形成损害结果,并及时进行改正的,方可免罚轻罚。关于拒不改正或许改正后短时期内再次违法的,将依法予以严惩,足够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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